加拿大移民部宣布,香港人可在等待永久居留期间申请三年开放式工作签证。申请人需通过永居申请,过去三年内持有工签或学签,且符合工签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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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5 月 27 日今日起,以下人士可获得开放式工作许可:
• 根据加拿大香港居民临时公共政策的 A 类(加拿大境内毕业生)或 B 类(加拿大工作经验)申请永久居民,以及
• 在收到永久居民申请前的 3 年内持有工作或学习许可
新的公共政策将持续 5 年,以便申请人在继续处理其永久居留申请的同时,延长其在加拿大的临时身份。
(点击图片,加入移民交流群) 在加拿大拥有临时身份的人或其监护人有责任根据需要延长其身份。 如果外国公民在其当前的工作或学习许可到期前提交了延长其在加拿大的工作或学习许可的申请,则在对其延长申请作出决定之前,其合法身份将继续有效。这被称为 “维持身份”。 如果申请人的临时身份在申请新的开放式工作许可前 90 天内过期,他们可以根据这项公共政策提出申请,同时恢复其身份。 如果申请人的临时身份在申请新的开放式工作许可前 90 天内过期,则其申请将不被批准。